导读: 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持引领作用
导读: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加强对普惠金融重点领域的支持,聚焦小微企业中的相对薄弱群体和有效信贷需求,努力完成“两增两控”目标,同时继续保持对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的统计监测,进一步提升银行业信贷占小微企业融资总量的比重,带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整体下降
导读: 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要继续加强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严格落实“五专”经营机制,合理配置服务民营企业的内部资源。鼓励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结合各自特色和优势,探索创新更加灵活的普惠金融服务方式。地方法人银行要坚持回归本源,继续下沉经营管理和服务重心,充分发挥了解当地市场的优势,创新信贷产品,服务地方实体经济。
导读: 《意见》指出,通过综合施策,实现各类所有制企业在融资方面得到平等待遇,确保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得到切实改善,融资规模稳步扩大,融资效率明显提升,融资成本逐步下降并稳定在合理水平,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
导读: 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设立国家和地方融资担保基金、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等要求,进行了积极探索,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机构)不断发展壮大。但融资担保行业还存在业务聚焦不够、担保能力不强、银担合作不畅、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
导读: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决策部署和《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规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引导地方支持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促进专注于服务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
导读: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商请做好改革过渡期间三类机构工作衔接的函》(银保监函〔2018〕204号)有关工作要求,为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全市融资租赁企业存在的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企业合规经营自觉性和风险防控能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我办将于2018年第四季度对我市部分融资租赁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导读: 为贯彻落实《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17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一步细化《若干措施》的申报流程及标准,我办组织起草了《<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11月29日前,通过以下任一种方式提出意见
导读: 本公司按照《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18〕63号)和《关于开展深圳市P2P网络借贷机构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自愿申请接受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组织的自律检查,并认真提供自律检查相关申请材料。
导读: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8〕18号),制定了《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导读: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17〕2号)、《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金融产业发展实际,市金融办联合市财政委制定了《深圳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导读: 为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有效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营造良好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制定措施。
导读: 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
导读: 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还应从增强务实性、创新性、针对性和协调性这四方面着手,精准发力。
导读: 为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国务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2017年9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17〕381号),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开展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以下简称金普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