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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深圳市会展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来源:深圳市商务局 阅读次数:2,326 发布时间:2020-05-30 10:11:09 分享到: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

关于印发深圳市会展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深肺炎防控组〔2020〕93号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各成员单位:

  《深圳市会展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已经市指挥部办公室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

2020年5月27日  

  深圳市会展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根据国家、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为推动我市各类会议、会展活动有序、安全举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防控工作总体要求

  (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活动主办单位按照“一展(会)一方案”的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方案应包括成立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具体防控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主办单位须将方案报属地会展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市商务局。

  (二)建立联防联控机制。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会展场馆、主办单位和属地主管部门的协作,由主办单位联合相关单位牵头建立疫情防控、疫情监测和信息报送机制,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定期总结防控工作情况,不断提升防控能力。

  (三)加强防控监督指导。成立由属地政府商务、卫健、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会展活动现场的疫情防控监督指导。活动首展前进行防疫演练,工作专班驻场监督并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由主办单位牵头进行整改。

  (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将传染病预防知识纳入员工常规培训,确保入场员工掌握消毒、清洁和应急处置等必备防控知识和技能。主办单位和会展场馆要分别安排专人加强现场巡查,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立即启动应急处置。

  二、各方工作任务

  (一)主办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1.落实疫情防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各项疫情防控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2.取得活动实施行政许可,并依法依规落实相关许可要求。

  3.会展筹备期间对所有工作人员和参展人员进行健康摸排,实施健康告知。告知内容包括:①来深前,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确认无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方可来深。②来深前需做好个人健康申报,并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信息申报应符合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③来深后主动向主办单位报告,主动出示绿色行程卡。没有绿色行程卡的不得参加会展活动。

  4.按防控防疫要求合理规划展位布局、功能区设置,合理制定人员动线及流量进出管控方案。

  5.组织并培训相应工作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实名验证、门禁管理、安全检查、秩序维护、巡视、督查等疫情防控工作。

  6.对主办单位、服务商和参展商进行健康监测,每日向会展场馆汇总健康监测表。提醒引导市外的服务商、参展商除会展活动外不另安排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

  7.负责备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和发放工作,协助场馆进行活动期间的场地消杀工作。

  8.会展全过程全员信息建档,进馆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溯。所有入场工作人员须实名登记,所有参展人员须在网络购票、入场环节持身份证完成实名制登记,原则上不支持现场购票。入场人员核实身份后,方可发放参展有效证件。所有出入口均设置人脸识别系统,入场人员须佩戴口罩,出示参展有效证件及绿色行程卡,并经红外测温正常后方可入场。

  9.会展活动期间,联络属地卫健部门指导现场设立防疫缓冲区、隔离区和防疫医务室,落实疫情防控医护人员,实施专业医务值班。发现具有可疑症状的人员,要禁止其进入会场,并将其妥善安排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要在报到处、咨询处、服务处、安检口等点位设置缓冲区,严控缓冲区人数。

  10.采取预约登记、错峰参观等限流举措,按照活动举办时间,对人员数量、进出、分布等进行规划,分时段分批次入场,降低活动现场人员密度。创新活动举办方式,采用线上线下一体办展模式,减少人员聚集,做大会展增量。合理规划洽谈区和参展席位,保持安全间距。加强现场巡查,会场所有人员须严格按要求佩戴口罩,人与人间隔距离应保持1米以上;个别未佩戴口罩的人员,由主(承)办单位现场提供口罩。

  11.做好疫情防控宣传。会展筹备期间,及时告知参展人员深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纳入相关宣介资料,确保所有进馆人员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现场设置防疫警示标识,公布参观须知、疫情防控要求、医务室隔离区位置及联系方式,做好防控宣传提示。会展举办期间,通过循环广播和现场服务人员引导进行防疫宣传和提示,及时对最新情况进行公开通报。

  (二)会展场馆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1.组织制定并提供会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

  2.根据与主办单位合同约定,提供体温检测、实名验证等服务,做好安检测温设备保障和技术保障,并指导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实施。

  3.落实场馆公共区域日常消杀工作,配合主办单位在活动现场设立医务室及隔离区,并做好相关管理和服务。加强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点位、会展用品的清洁消毒,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消杀工作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4.协助主办单位做好活动参与人员的健康信息收集归档工作。配合主办单位加强出入人员管控,安排专人监督出入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等防疫措施的落实。

  5.协助主办单位组织落实体温检测、实名验证、门禁管理、安全检查、秩序维护、巡视等疫情防控措施,并做好相关培训。

  6.根据会展活动疫情防控需要,优化设置人员和物流通道,实施“人车分流”和“人员分类”等通行管控措施,并完善相应的标识系统。同时配合主办单位落实活动人员数量管控措施。

  7.公共场所和员工较为密集的区域,要保持通风,使用中央空调时,应加大新风量,加强通风换气。对密闭和半密闭区域,要按照规范要求落实防控和防扩散措施。

  8.活动举办期间需要安排用餐的,提供餐饮服务单位按照《深圳市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指引》要求,做好人员管理、场地管控、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等工作,保障用餐安全。承担会议活动和接待参展参会人员的酒店应参照《旅馆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9.协助组织实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三)参展商和服务商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1.参展商、服务商及相关入场员工分别签订防疫安全责任书,确保健康安全,全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积极配合主办单位收集入场人员的健康信息,协助主办单位每日汇总健康监测表。

  2.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会展防控重点工作

  (一)观展人员管理

  1.观众入口:观众入场通道设置防疫缓冲区,利用铁马隔离设置蛇形入馆通道。

  2.安全距离:沿观众入馆通道和馆内参观通道设置地贴标识(标识内容:请保持安全距离),场馆方通过广播循环进行语音提示、划定安全距离地标线等方式,提示观众保持安全距离,不拥挤,不聚集。现场服务人员要及时进行引导、提醒,实现观众分散式参观。

  3.进馆流程:①检查口罩并给入场人员消毒,提示保持距离,出示绿色行程卡,进行红外体温检查。体温正常,前往安全检查岗;体温不正常(超37.3℃)或有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者禁止入场,立即向主办单位报告,并参照后文中的应急处置要求进行处理。②出示身份证及参展有效证件(无证者禁止入馆)。③安全检查,过人脸识别系统,过闸机,人证核验。④进入场馆。

  4.人流管控:通过门禁验证系统和人员巡查等方式,监控场馆内人流,确保同一时间点在馆最大人数控制在额定人数容量50%以内。按照人均3-4平方米标准,控制瞬时流量,在人员数量超过标准时,暂停参展人员进入,做好限流和疏导分流工作,同时,通过摆放提醒告示、进行广播呼吁等形式提醒和告知馆外等候人员待下批入场。

  5.记录活动轨迹:主办单位在展区配备手持二维码扫码设备,负责对进入展区的人员扫码打卡,记录观展人员活动轨迹。

  6.离馆流程:检查口罩,提示保持距离。过人脸识别系统和红外线测温仪,体温正常者离场。保持人流出口畅通,出现突发情况时,开启紧急出口。

  (二)门禁管理

  1.合理设置办证区域和安检区域,加强门禁管理,对所有入场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凭参展有效证件及绿色行程卡入场,入场人员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2.做好现场报到处、咨询处、服务处等点位的隔离措施,严控防疫缓冲区人员数量、进出及分布等,避免人流聚集,做好安全检查。

  3.体温检测通道设置:根据会展情况设置场馆检测入口,入口均设置人脸识别系统。

  (三)地下停车场管理

  1.停车场出入口管理,按照停车位严格控制进场车辆数量,防止出现人车拥堵情况。

  2.保持地下车库的地面清洁。安检厅、电梯厅等场所按钮和扶手等人员经常接触部位应使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清洁,每2小时/次。地下停车场的送排风系统在开展前2小时开启,闭展后持续运行2小时,确保车库内足够通风换气。地下停车场每天闭馆期间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消毒消杀。

  (四)电梯管理

  轿厢电梯和扶手电梯的消毒工作参照《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公共电梯(扶梯)清洁消毒工作指引》执行。

  (五)展位管理

  1.展位物资配备:参展商必须配备一次性手套、含醇快速手消毒剂等物品。

  2.通风:参展商工作人员应严格落实通风措施。展位不得设置密闭房间,提倡敞开式设计。

  3.进馆后个人防护:所有入馆人员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进食或饮水需到餐饮专区。自觉保持人与人之间1米间距,不扎堆,不聚集。展位安排专人负责对本展位工作人员、观展人员佩戴口罩情况、人员聚集情况进行巡查和引导,发现口罩脱摘和人员聚集及时进行提醒和引导。

  4.消毒:参展商严格落实本展位、展品预防性消毒和日常消杀工作并做好消毒工作记录。配合主办单位、场馆方做好公共区域预防性消毒及日常消杀工作,所有进入展区的人员用快速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5.工作巡查:参展商安排专人对本展区内的工作人员和观展人员口罩佩戴情况、区域内人员聚集情况进行巡查,发现不符合防控工作要求的,及时整改。

  6.建立信息台账:参展商需建立参展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展位和展品通风消毒记录、人员管控记录等工作台账,加强工作管理。每日收集员工健康监测信息,做好记录,并将表格报送至主办单位汇总存档。

  7.闭馆后工作安排:闭馆后参展商需对会展期间人员的健康状况随访14天,并将随访情况汇总后报主办单位。若参展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入院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确诊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病例,请及时告知主办单位。以便主办单位尽快配合疾控中心对相关接触人员进行早期排查。

  8.洽谈区:参展商应确保洽谈区通风、通气、宽敞,客户与销售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洽谈主宾双方应保持安全距离。

  9.表演:主办单位严禁参展商开展人群聚集性表演活动,如需开展促销活动,应确保展位人群保持在安全距离,且在现场拉好警戒线。

  (六)会议场所管理

  活动举办期间设置洽谈区需符合以下要求:每个洽谈单元不超过1桌4椅,各洽谈单元之间间隔不低于1米;现场咨询处、报到处和服务处设置排队隔离设施,人员间隔距离保持1米。保持会议场所环境清洁,每日通风2次,每次30分钟以上。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交谈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

  按照250-500mg/L的含氯比例配置好消毒水,每2小时/次对入口地垫、垃圾桶等位置进行消毒杀菌。

  (七)餐饮管理

  1.组委会须对餐饮服务商资质证明文件核查备份,服务商团队须具备法定上岗从业资格,做好服务人员的卫生防护(开展体温检测,戴口罩、手套、餐帽等),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

  2.布展、参展工作人员应按主办单位统一要求,在主办单位考核后认定的餐饮机构订餐,并在指定区域错时就餐,严禁私自订餐,随意就餐。

  3.布展、参展工作人员应服从主办单位和场馆现场管理,从指定通道运输、领取餐食。

  4.未经主办单位场馆方许可,或未办理相关进场手续的供餐机构不得进场经营。

  5.专设进/取餐通道。未经许可,各出入通道禁止餐食进入场馆。

  6.各出入通道禁止未经许可供餐机构的餐食进入场馆。

  7.所有人员根据主办单位的安排分批分时段(具体时间安排由主办单位确定)在指定进餐区域就餐,按照指定的就餐座位(提前标识)单人、单座、单向就餐,用餐人员保持安全距离,用餐期间避免交谈。餐食由专人分发,分餐人员需完善自身防护措施(如口罩、护目镜、手套等),快餐进场前外包装须进行酒精喷洒消毒。

  8.餐区消毒:由安保人员将所有人员清场后,再进行消毒作业。

  9.现场餐饮服务应符合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八)卫生间管理

  1.每日定人定岗随时进行卫生清洁,保持地面、墙壁清洁,洗手池无污垢,便池无粪便污物积累。物品表面消毒用有效氯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公共台面、洗手池、门把手和卫生洁具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2.按照500mg/L的含氯比例配置好消毒水,每2小时/次对入口地垫、垃圾桶等位置进行消毒杀菌,配备足够洗手液和擦手纸。

  3.展馆物业部门在每天闭馆期间需对洗手间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消毒消杀工作。

  4.展馆卫生间管理应符合深圳市城管部门关于卫生间管理的规定。

  (九)通风换气管理

  1.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当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保证厢式电梯的排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室内的新风系统、排风系统保持运行,展厅在开展前2小时开启,当天闭展后持续运行2小时,需要使用的会议室、洗手间等空间较小的密闭区域应全天开启新风系统、排风系统,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2.空调。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引参照《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指引》执行。

  (十)垃圾管理

  1.垃圾房:场馆方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除常规消毒消杀外,场馆垃圾房采取分时段开放的半封闭式管理。大型施工建筑垃圾,带污染性的油漆桶、胶渍桶等由施工单位及时运离场馆。其他垃圾按场馆垃圾站开放时间丢入垃圾站内,由场馆物业部门及时安排清理,并进行防疫消杀后封闭。

  2.垃圾桶分类摆放:场馆方要在展厅内分别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餐余垃圾桶”“一般垃圾桶”三类垃圾桶并作好标识,根据实际需求可适当增加摆放数量。洗手间门口、各出口通道增加“废弃口罩垃圾桶”的摆放。保洁人员须及时关注垃圾桶使用情况,及时消毒、打包清理、更换洁净垃圾袋、进行垃圾桶喷洒消毒后投入使用。加强对其它垃圾盛装容器清洁,做到“时产时清”。

  3.防疫垃圾处理:场馆方须特别关注口罩、手套等防疫废弃物品回收,避免二次感染。安排专人定期收集“废弃口罩垃圾桶”中的垃圾,并集中消毒,消毒完成后,将废弃口罩密闭打包送至指定地点处置。

  4.餐余垃圾:就餐后的餐余垃圾与餐盒分别丢入有标识区分的垃圾桶内,进行垃圾分类管理。餐余垃圾由供餐单位带回处理,餐盒垃圾由场馆保洁及时消杀、打包清理、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加强就餐区卫生防疫管理,就餐前、后保洁员做好餐区地面及桌椅卫生清洁并进行防疫消杀。

  5.操作人员要求:保洁人员在操作过程中须做好自身防护,戴好口罩、手套,工作任务完成后,及时进行个人清洁及消毒,防护用具如有污损须及时更换。指定专人对责任区域的清扫和消毒工作进行检查和记录。

  6.展馆卫生间管理应符合深圳市城管部门关于垃圾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应急处置

  (一)主办单位、会展场馆和参展商要与工作专班保持沟通及联动,积极妥善处理相关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会展活动顺利进行。

  (二)对于会展期间发现的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人员,立即引导其至隔离区,由专业医务人员检查处理,及时送附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同时将情况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出现疑似症状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主动联系区疾控机构,配合疾控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对有关场所、物品进行终末消毒等工作。

  (四)应急电话

  1.深圳会展中心

  场馆24小时应急电话:0755-82842110;

  福安社区电话:0755-82030130;

  福田区疾控中心电话:0755-82034626。

  2.深圳国际会展中心

  场馆24小时应急电话:0755-85903110;

  和平社区电话:0755-27383608;

  宝安区疾控中心电话:0755-27785794。

  五、附则

  市、区各级各有关部门主办、承办、审批的在其他场所举办的会议、会展,参照本指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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