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核查,现有24宗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涉及22家项目承担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超期未向我局申请项目验收。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过程管理和验收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现将上述项目挂网公示30个自然日。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公布24宗超期未验收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 原文内容
经我局核查,现有24宗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涉及22家项目承担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超期未向我局申请项目验收。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过程管理和验收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现将上述项目挂网公示30个自然日。请项目承担单位及时与我局联系并提交验收材料(网址:http://apply.szlhq.gov.cn:9999/security/gotoLogin.go)。
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依据规定对项目进行终止处理,自终止之日起三年内限制项目承担单位申请新的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不再推荐其申报上级科技计划项目,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项目资金专项审计确定资金追缴额度。
联系人:宋女士,钟女士
联系电话:23332196,23336038
特此通知。
附件:1.龙华区超期未验收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名单
2.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过程管理和验收办法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