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领域的 企业、机构、单位和项目。
- 原文内容
深盐科〔2020〕3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深盐府规〔2019〕7号)、《盐田区生命健康产业扶持措施》(深盐府规〔2019〕8号)的贯彻落实工作,盐田区科技创新局研究制定了《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报指南(修订)》、《盐田区生命健康产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修订)》,现开展我局负责受理的科技类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盐田区科技类扶持项目。
二、项目受理时间
原则上每年度上半年、下半年各集中受理一次,2020年下半年受理时间安排如下:
2020年8月20日-2020年9月2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三、相关事项
(一)单个申请人的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同一企业的子、母公司不得就同一项目重复申请。
(二)《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报指南(修订)》中第(六)项:盐田区资助企业研发投入项目,本次受理申报单位2020年向税务部门申报的2019年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总额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在3%以上的项目。
(三)办理流程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发布拨款通知。
(四)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区科技创新局将申报单位列入黑名单,不接受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五)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1、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2、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3、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的;
4、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特别提醒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为减少人员密集接触,请各申报单位先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邮件至ytkjxm@yantian.gov.cn,并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业务科室审核无问题后,再提交纸质材料。
四、联系方式
电话:25169067
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6楼621室。
特此通知。
附件:1.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
2.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报指南(修订)
3.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请书
4.盐田区生命健康产业扶持措施
5.盐田区生命健康产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修订)
6.盐田区生命健康产业扶持项目申请书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