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符合条件且拟申报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的发起人(原始权益人),按照《通知》要求,将项目申请材料(优先提供原件,仅能提供复印件的请加盖公章;所有纸质材料均需扫描刻制光盘)报送。
关于开展深圳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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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项目申请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0〕586号,以下简称《通知》),请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符合条件且拟申报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的发起人(原始权益人),按照《通知》要求,将项目申请材料(优先提供原件,仅能提供复印件的请加盖公章;所有纸质材料均需扫描刻制光盘)报送我委,由我委审核后按程序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2楼C2072室。
截止时间:暂无(已满足申报条件的项目,请于2020年8月31日前报送我委)。
邮编:518035。
咨询电话:88128876,15625295989。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