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资助包括鼓励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在内的35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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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2020年盐田区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盐田区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深盐府规〔2020〕2号)(详见附件1)的贯彻落实工作,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制定了《盐田区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2020年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以下称《申报指南》)和项目申请书模板(详见附件3),现开展项目的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受理时间
原则上每年度上半年、下半年各集中受理一次,2020年下半年受理时间安排如下:
(一)项目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20年8月1日-2020年8月31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二)项目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2020年8月1日-2020年9月4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二、项目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可通过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s://ytcyzj.yantian.org.cn,注册账号后,选择所需申报项目在线填写并提交审核,待申报项目在“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申报历史”的状态显示为“审批中”时,申报单位即可下载PDF电子版资料,并按照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准备好纸质材料,并在规定的项目受理时间内,提交至项目相应受理地点。
如申报单位在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填写提交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技术方面的问题,可通过技术支持电话:020-32095375或13875759147进行咨询。
三、项目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理盐田区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共35个,各申报项目纸质材料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四、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根据《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深盐府规〔2020〕1号)(详见附件4)有关规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五、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申报单位报送相关部门录入黑名单,不接受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特此通知。
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