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认定的罗湖区企业可培育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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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0年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扶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工作要求,加快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立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0年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在深圳市罗湖区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度以罗湖区地址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认定的企业。
二、申报网址、地址及流程
(一)网报地址:深圳市罗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系统:http://218.17.220.225/bizHomeInfo/homePage.html;纸质件提交地址:罗湖区罗湖商务中心大厦1718室。
(二)申报审批流程:企业于指定时间进行网上填报→审批通过→审批系统短信通知提交纸质材料→于指定时间将网报审核通过的材料按要求一式两份提交到相关地址→组织专家评审→公示。
三、受理时间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7月27日至8月14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8月3日至8月21日
四、评审标准(见附件1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工作规程)
五、注意事项
网上审批过程中,企业可能存在提交材料不齐备等发回补齐补正的情况,请企业收到系统短信后及时增补相关材料,避免因未及时提交材料无法认定等情况。
联系人:曾女士 22185576,李女士22185591。
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