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解决受疫情和延期复工影响的中小企业困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服务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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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困难落实帮扶措施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切实解决受疫情和延期复工影响的中小企业困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服务质素,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措施的通知》(粤市监综〔2020〕102号)、《关于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服务企业应对疫情通知》(粤市监知促〔2020〕96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1号)等上级精神,现就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服务企业应对疫情困难落实帮扶措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完善知识产权审批服务方式和流程
1.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网上办理
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网上受理、审批和发放,减少人员聚集、接触,实现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全流程“不见面”审批。相关项目涉及现场评审的,通过延期评审、远程监控评审、专家文审等方式确保评审质量。
2.设立业务绿色通道,缩短受疫情影响企业业务办理时间
对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企业建立专利快速预审、专利快速维权、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及专利导航运营绿色通道,大力缩短受疫情影响企业业务办理时间;免费提供专利检索和分析工具。联系电话:86268087(预审),86268059(维权),86268091(导航分析);地址:南山区前海深港基金小镇33栋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1楼。
3.完善商标受理业务窗口“不见面”办理模式,提升服务质素
开通市市场监管局商标受理窗口防疫期间业务咨询热线(电话:0755-88127758);支持申请人实行商标业务网上办理(网址:http://sbj.cnipa.gov.cn);开通商标业务办理预审线上模式,支持申请人通过微信(微信号:18822891392)、邮箱(linbh1@mail.amr.sz.gov.cn)、电话(0755-88127758)等方式申请商标业务“无纸化”预审。预审完成后,申请人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将申请材料报至商标受理窗口(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东厅10-13窗口),无需再前往办事窗口;申请人要求现场办理的,提供现场办理预约服务,申请人可以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公众号或i深圳app进行预约,在预约的时间内实现即来即办。
二、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服务疫情困难企业
4.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纾解企业资金问题
支持和引导我市受疫情情况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医药物资研发生产企业,以其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等)为质押物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5.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作用,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融资力度
加快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政策。运用深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对银行向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生的实际损失,予以一定比例、单笔最高200万元的事后补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缺乏资金的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在同等条件下给与优先支持。
6.加快落实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贴补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加快落实专项资金贴息贴补政策。运用我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对我市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且还清贷款本息的,给予一定的贴息贴补,按实际支出贷款利息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于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在同等条件下给与优先支持。
7.联合我市金融机构共同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推动我市金融机构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联合我市金融机构共同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倡导、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和延期复工影响较大的企业采取降低利率、展期续贷、延期还贷、延期复工等措施,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大力支持深圳市知识产权金融联盟建设我市知识产权金融公共服务平台,为我市企业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金融综合服务。
8.发挥知识产权保险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促进作用
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履约保证保险产品,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对于我市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专利保险且该专利保险险种已向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的,给予实际支付保费金额的60%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给与优先资助。
三、开通抗击新冠病毒肺炎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服务。
9.开通我市抗击新冠病毒肺炎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服务,为社会公众、相关企业提供及时、充分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及时推送我市抗击新冠病毒肺炎相关的知识产权相关信息数据,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及时通报国家、省和市各类与疫情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跟进新型冠状病毒发展及治疗方面的专利情况,特别是涉及诊断与治疗、医疗防护设备及环境消毒与废弃物处理的相关知识产权信息,使社会公众、相关“抗疫”企业能第一时间获取“抗疫”相关专利情报信息服务。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