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于6月6日-7月8日集中开展2019年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股权投资资助项目申报受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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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启动受理2019年《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股权投资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
根据《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26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深圳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金规〔2018〕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指引》(深金监规〔2019〕1号,以下简称《申报操作指引》),我局拟于6月6日-7月8日集中开展2019年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股权投资资助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申报主体以及申报所需提交材料
按照《若干措施》、《管理办法》和《申报操作指引》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二、申报时间
2019年6月6日(周四)-2019年7月8日(周一)。
三、申报途径
(一)股权投资机构一次性落户奖励(募集资金奖励)、租房(购房)补贴按照《申报操作指引》要求,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在网站顶部点击“切换区域和部门”,选择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注册、填报有关信息,递交申请材料扫描件后(无需等待预审),将纸质资料递交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
(二)鉴于股权投资机构管理费收入奖励事项暂未录入深圳网上办事大厅,申请机构可直接将纸质资料提交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政策规划处。
四、其他事项
(一)对申请办公用房租房、购房补贴的机构,我局将进行实地核查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相关主管部门暂未发布2018年全市租房市场指导价,机构租房补贴核算请参考深圳市2017年指导租金。
(三)入驻金融集聚区和重点金融楼宇(详见附件4),且符合《若干措施》有关规定的金融企业总部、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等,可按照《若干措施》第(十五)条、第(十八)条享受更加优惠的金融机构办公用房租房补贴。
(四)请严格参照模板要求,认真填写专项资金申请表。申报材料复印件原则上采用标准A4纸张,装订成册。咨询电话及资料报送地址:
股权投资机构一次性落户奖励(募集资金奖励)、租房(购房)补贴、管理费收入奖励,请联系:廖先生,电话:88127927;韩先生,电话:88125727。资料报送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1楼。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模板)
2.深圳市金融机构租房补贴申请信息表(模板)
3.承诺书(模板)
4.金融集聚区和重点金融楼宇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