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本操作规程自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原文内容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深府规〔20182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现予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