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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
所 需时 长:自申请日起12-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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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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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
- 服务商:深圳市中兴达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 联系人:何小权
- 联系电话:15814602616
-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桂庙路与南山大道交汇处新绿岛大厦13A
产品优势|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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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服务,通过率高。流程透明,进度可查,实时跟踪进度为客户在线解答 全程可视化 价格透明,诚信经营。标价透明,无隐形收费和变相加价 童叟无欺负诚信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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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业务介绍
申请人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其侵犯了在先权利或利益的,或任何人认为其违反了禁注条款或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的,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所 需时 长:自申请日起12-18个月;
产品有效期:无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