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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
所 需时 长:自驳回复审申请提交之日起,9-12个
市场价: ¥
面议
联盟会员价:
面议
服务次数:
0
有效期: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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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
- 服务商:深圳市中兴达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 联系人:何小权
- 联系电话:15814602616
-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桂庙路与南山大道交汇处新绿岛大厦13A
产品优势|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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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服务,通过率高。流程透明,进度可查,实时跟踪进度为客户在线解答 全程可视化 价格透明,诚信经营。标价透明,无隐形收费和变相加价 童叟无欺负诚信对待
服务介绍
服务指南
服务评价(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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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业务介绍
申请人不服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的驳回理由,自受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天之内可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申请复审中陈诉不服商标局的理由,并提供证据,请求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会员准许进入商标初审公告。
所 需时 长:自驳回复审申请提交之日起,9-12个月;
产品有效期:自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