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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报关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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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
- 服务商:深圳市凯祥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 联系人:林壮健
- 联系电话:13510935538 0755-25196595
-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罗芳路南方大厦B-609B
产品优势|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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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服务,专业高效。 高效品质,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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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圳 市 凯 祥 通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SHEN ZHEN KAI XIANG TONG IMPORT & EXPORT CO., LTD.
代理单证为主要业务公司。我司经办证范围广“为客户更省钱,快捷地解除疑难”是我们的服务宗旨。客户的支持和信任是我公司生存的唯一的根本,以“客户服务第一,互惠互利”为原则,稳妥快捷的经营作风,有意与各厂家(公司)共度辉煌的明天!
源头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文件:CO(一般原产地证) 、FORM-A(普惠制)、 FORM-B(亚太证书)、FORM-E(东盟证书)、FORM-S(瑞士证书)、 FORM-F(智利证书)、FORM-P (中巴证书) 、 FORM-R(秘鲁证书)、 FORM-I(中冰证书)、 FORM-L (中哥证书)、FORM-H海峡两岸证书)、FORM-M(新加坡证书)、FORM-N(新西兰证书);
国际商事认证CCPIT:发票证明书、装箱单认证、价格表认证、自由销售证明;香港未再加工证明,香港总商会/厂商会认证,北京、上海、各国大使馆加签认证等;
香港中检公司办理未加工证明需要哪些资料求解答
(一)货物的有效原产地证书正本,或者相关优惠贸易协定规定的原产地声明文件;(二)货物的商业发票正本、运输单证等其他商业单证。货物经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运输至中国境内,应当提交证明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联运提单等证明文件;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临时储存的,还应当提交该国家或者地区海关出具的证明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文件。未再加工证明”的内容2.1 “未再加工证明”的中文为:“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英文为“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 HONG KONG”。2.2该声明加注在已签发的原产地证的官方声明栏,加盖香港中检公司或澳门中检公司的印章,签署人手签并注明加签日期。2.3特殊情况,香港中检公司也可以签发单独的“未再加工证明”。由中国经香港出口至下列国家的商品,除申请内地签发的相应优惠原产地证书外,同时需到香港审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方能在当地享有优惠税率.欧盟国家(FORM A)证书):德国GERMANY法国FRANCE英国ENGLAND/UNITED KINGDOM意大利ITALY奥地利AUSTRIA荷兰HOLLAND/THE NETHERLANDS爱尔兰IRELAND丹麦 DENMARK比利时BELGIUM卢森堡 LUXEMBURG西班牙SPAIN芬兰FINLAND希腊GREECE塞浦路斯CYPRUS匈牙利 HUNGARY波兰POLAND捷克CZECH REPUBLIC斯洛伐克SLOVAKIA斯洛文尼亚SLOVENIA爱沙尼亚ESTONIA立陶宛LITHUANIA马耳他MALTA罗马尼亚ROMANIA保加利亚BULGARIA拉脱维亚LATVIAFA香港中检公司未加工证明加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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