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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冠名公司注册 深圳公司升级广东公司变更名称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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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
- 服务商:深圳客家财务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罗涛
- 联系电话:13682590866 0755-32801119
-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大道513号观澜国税旁(观澜汽车站对面)
产品优势|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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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服务,专业高效。 高效品质,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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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升级省冠名
一、登记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设立企业或新设立企业,可冠省名:
1)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
2)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a、农、林、牧、渔类企业;
b、经济鉴证类企业;
c、已取得资质证书或前置审批许可的其他类社会中介机构;
d、中央企业直接投资设立或省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设立的企业,及其再投资设立的企业;
e、国有控股企业投资设立的出资额占50%以上的企业;f、省文化产业主管部门主管的企业及其再投资设立的企业。
已设立企业近三年应当未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注册资本不受限制,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a、近三年中一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
b、省级民营科技企业或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c、持有驰(著)名商标;
d、经国家或者省有关部门鉴定,开发的新产品属填补国内或者省内空白;
e、省政府批准设立;
f、列为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科技开发项目
g、省政府另有规定。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团公司,可冠省名:
1)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5000万元以上,其中集团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
2)科技型企业或农业龙头企业,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3000万元以上,其中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以上的。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其分支机构名称可使用"广东"字样: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名称的;
2)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名称的。
二、企业的冠省名称变更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审查意见;
3、投资人或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经企业盖章确认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下列相关证明文件:
1)因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请冠省名的,应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因属省级民营科技企业或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申请冠省名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或证书;
3)因持有驰(着)名商标申请冠省名的,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证书;
4)因产品填补国内(省内)空白申请冠省名的,应当提交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鉴定书;
5)因列为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科技开发项目、重点鼓励扶持行业申请冠省名的,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6)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5、办理参考时间:资料齐全,名称可用的情况下,预计办理时间为10个工作日左右,以上时间仅限参考,具体因政策及办理流程变化,请最终咨询客服人员。
1、原深圳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非三证合一)
2、公章
3、拟使用的广东冠名名称,最好准备2-3个备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