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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on 雅芳 C-TPAT 反恐 供应链安全 工厂合规 审核 验厂咨询辅导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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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
- 服务商:深圳志成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余志坚
- 联系电话:13428762161 0755-36822601
-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凤尾坑新村78栋302室
产品优势|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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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服务,专业高效。 高效品质,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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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芳avon
1886年,“雅芳之父”大卫·麦可尼创立“加州香芬公司”(the California Perfume Company )。1939年, 麦可尼先生以莎翁故乡一条名为“AVON”的河流重新为公司命名。一百多年来雅芳人一直恪守着 “信任、尊重、信念、谦逊和高标准”的雅芳价值观。 如今,雅芳已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美容化妆品公司之一,拥有43000名员工,通过440余万名营业代表向145个国家和地区的女性提供两万多种产品。2005年销售总收入高达80亿美元。2012年12月底,为了配合全球裁员计划,雅芳中国将关闭国内十几个分公司,裁减100名-200名员工。
概况
美国雅芳产品有限公司(AVON Products,Inc.)是全美500强企业之一,1886年创立于美国纽约。
作为世界领先的美容化妆品及相关产品的直销公司,雅芳的产品包括著名的雅芳色彩系列、雅芳新活系列、雅芳柔肤系列、雅芳肌肤管理系列、维亮专业美发系列、雅芳草本家族系列、雅芳健康产品和全新品牌Mark系列,以及种类繁多的流行珠宝饰品。始终引领世界最新潮流的国际美容巨子,全美500家最有实力的企业之一,一家属于女性的公司。雅芳深信,女性的进步和成功,就是雅芳的进步和成就。
雅芳于1990年进入中国。雅芳(中国)有限公司现有74家分公司,覆盖国内23个省、5个自治区及4个直辖市,拥有雇员约2000人。位于广州的雅芳生产基地,累计投资超过6000多万美元,于1998年正式投入使用。雅芳(中国)有限公司为中国女性提供数百种各类产品,包括护肤品、彩妆品、个人护理品、香品、流行饰品、时尚内衣和健康食品等。
1998年转型后,中国雅芳严格遵从政府要求,通过专卖店与专柜等零售渠道进行产品销售,转型成为零售业的经营模式。
2011年,雅芳公司联合隆力奇、葆婴、克缇、嘉康利、美乐家、玫琳凯、完美、安利、康宝莱、欧瑞莲、宝健、如新等十多家直销公司赞助深圳直销精英研讨会。深圳直销联盟副理事长凡孝平先生到会发言指出:“我们唯独不可以放弃的一件事情,就是学习。”直销行业是个不断学习的行业,努力提升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价值观念
知恩感恩报恩,学习成长成功。
雅芳是一家属于女性的公司,其目标是:
“成为一家最了解女性需要,为全球女性提供一流的产品以及服务,并满足她们自我成就感的公司。简言之,成为一家比女人更了解女人的公司”。因为雅芳深信,女性的进步和成功,就是雅芳的进步和成功。
价值观
信任尊重 信念谦逊诚实
雅芳创建于1886年,由“雅芳之父”大卫·麦可尼(David McConnell)从一瓶随书附送的小香水中受到启发,公司起初名称叫做“加州香芬公司”(the California Perfume Company )。
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雅芳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美容化妆品公司之一,其下产品包括著名的雅芳色彩系列、雅芳新活系列、雅芳柔肤系列、雅芳肌肤管理系列、维亮专业美发系列、雅芳草本家族系列、雅芳健康产品和全新品牌Mark系列,以及种类繁多的流行珠宝饰品。
信任
-我们需要生活、工作在一个沟通开放的环境中,
大家都有承担风险、发表意见和讲真话的自由。能够彼此信任,相信人人都会做好该做的事情,
也了解其中的道理和哲学,
人人都能符合如此的期望。
雅芳化妆品不合格或致女性不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了2013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在505批产品中,雅芳(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雅芳玫瑰亮白洁容霜等6个批次产品被检出不合格。对此,雅芳中国回应却表示,该产品目前在中国并未生产销售。
据悉,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要求,河北、吉林、福建、山东、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行政区域内宣称美白、祛斑类和染发类化妆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抽检结果显示,批号为2013年10月27日生产的雅芳(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雅芳玫瑰亮白洁容霜,被检出禁用物质苯酚。另外还有广州市伊维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伊维娜染发膏(黑色)、佛山市南海区黄岐神采美化妆品厂生产的黛尼美源养发黑油、广州市白云区伊贝诗精细化妆品厂生产的清水一抹黑生态黑亮染发膏,被检出禁用物质间苯二胺;佛山市南海丰婷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慕兰护手霜、深圳市绿馨颜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妃美白保湿霜,被检出限用物质丙烯酰胺超标。……》》
尊重
-尊重让我们更能珍惜彼此的差异,
了解每个人的特质,透过尊重,我们更能帮助每一个人发挥最大的潜能。
信念
- 信念是促使雅芳同事担负责任,竭尽全力的根基,
相信别人,让别人感觉到这种信任,
那么他就会不惜一切地去证明你没有看错人。
谦逊
-就是说你不一定永远都是对的,
不一定什么都懂,而且有这样的自知之明。
你跟属下一样都是普通人,不必羞于开口求教。
诚实
- 这一点应该成为每一位雅芳同事所具有的品质。
在建立和遵守最高道德标准和从事正当事务的过程中,
我们成就了关爱的责任,
不仅要关爱我们所服务的社区里的营业代表和顾客,
还有责任关爱我们自己和同事。
在雅芳光荣的历史中,创始人所制定的指导原则一直是我们力量的源泉,是雅芳今日一切成就的核心。
“如果我们能静下心来,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我们就可以看到机会与日俱增,我们才刚刚开始从我们所面对的前景中获取丰硕的成果。”
————雅芳创始人大卫·麦肯尼
企业文化
雅芳的人力资源,是我们企业发展策略的根基。在公司远景和价值观的引导下,我们要充分发挥雅芳人的力量,建立一个追求高绩效的环境:
·力行我们的准则与价值观
·积极推动我们的策略
·成为能激励别人、有抱负的领导
·致力于对卓越表现进行奖励
·全心以顾客为尊
·培养世界级的卓越人才
指导原则
· 为个人提供发展和盈利的机会,给他们富裕和快乐
·凭产品质量保证,向全球的家庭提供高品质产品以高度的热忱和诚意为每一位营业代表和顾客服务
· 充分尊重为雅芳发展而奉献的职员和营业代表
·与人们一道,分享公司的发展和成功
· 充分履行社会义务,为繁荣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保持和发扬雅芳的友好精神
经营理念
· 生产品质一流的产品
·提供热情专业的服务
· 保持科技领先优势
·拓展多种购物渠道
· 传播国际化的企业形象
管理宗旨
有效的领导建立在与下属良好的关系之上。这一关系的建立,则基于以下五个方面:
信任他人、尊重他人、对他人有信心、谦逊、高标准--这就是雅芳企业文化的精神所在。
管理风格
我们相信,在雅芳的每个员工,不论其个人背景如何,都应得到公正平等的待遇。我们将为所有员工提供一个开放的、友好的、不断更新的工作环境。运用灵活的管理作风,结合运作规范来培养团队精神和鼓励每个人发挥其最高潜能,奖励他们为公司的成功而做出的贡献。
“在二十一世纪作为雅芳的一员,我们感到无比荣耀。这是公司历史上特殊的时刻,因为我们的努力与信念有助于给未来的女性创造更美好的生活和开创新的机会。然而这种机会也伴随重大的责任。幸而在雅芳愿景、使命、价值观和原则引导下,
我们不会忘却初衷,更不会迷失方向。”
——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钟彬娴
C-TPAT
C-TPAT 是美国国土安全部海关边境保护局 ( 即 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简称 “CBP”) 在9·11事件发生后所倡议成立的自愿性计划,并于 2002 年 4 月 16 日正式实行。透过 C-TPAT ,CBP 希望能与相关业界合作建立供应链安全管理系统,以确保供应链从起点到终点的运输安全、安全讯息及货况的流通,从而阻止恐怖份子的渗入。 C-TPAT适用范围:所有行业。
产生背景
C-TPAT:即海关- 商贸反恐怖联盟(Customs-Trade Partnership Against Terrorism)
C-TPAT:供应链安全管理9.11事件发生至今已有近四年的时间,供应链的安全管理仍是一大课题。根据《The Journal of Commerce 》与Unisys 在 2004 年末进行的一次调查,负责管理全球供应链的专家担心全球商业仍然容易受到潜在的、非常严重的破坏,而最薄弱的安全漏洞发生在装货地点或前往港口的路上。
除恐怖袭击外,货物盗窃及其它相关罪行所带来的商业及经济损失亦不容忽视 --- 平均每年全球货物被窃的直接成本高达300亿美元,若再加上调查费用、保险费用,及其它间接成本,损失的金额可再增一倍。
在后 9.11 时代,于商业上与港口兴起了一系列为反恐的运输安全计划,其中一项由美国海关推动,与进口商、物流业及制造厂商合作的「C-TPAT – 海关 - 商贸反恐怖联盟 (Customs-Trade Partnership Against Terrorism)」。
简介
参与这计划的成员将依据 C-TPAT
C-TPAT标志
所订立的安全建议去强化其有关设施、人员、程序及付运方面的安全措施及管理,内容涵盖八大范围:程序安全、信息处理、实体安全、存取监控、人员安全、教育训练、申报舱单程序和运输安全。此外,C-TPAT成员亦会要求其业务伙伴或协力厂商合作,一同巩固供应链的整体安全。2006年ITS(INTERTEK天祥)被CBP批准成为可以在中国从事反恐查验的第三方认证机构。
成员好处
现时美国进口商、运载商、报关行、货物承揽 / 货运代理商 / 无船舶公共承运商、美国本地港口管理当局 / 码头经营商、墨西哥制造商及CBP 直接邀请参加的一批亚洲及欧洲制造商均可申请成为 C-TPAT 成员。自 2002 年 5 月 30 日起至 2004年中,已有超过 6500 家美国及外国企业申请成为 C-TPAT 成员 ( 这代表了近四成的美国人口总值 ) ,当中 4000 家已通过CBP 审核,获颁 C-TPAT 证书。
建议内容
至现时为止, C-TPAT 已为九个界别建立了安全建议 ( 即 Security Recommendations ) : 进口商 (Importers) 航空运载商 (Air Carriers) 海运运载商 (Sea Carriers) 陆路运载商 (Rail Carriers) 货物承揽 / 货运代理商 / 无船舶公共承运商 (Air Freight Consolidators/ Ocean Transport Intermediaries/ NVOCCs) 美国本地港口管理当局 / 码头经营商 (US Marine Port Authority/Terminal Operator) 外国制造厂商 (Foreign Manufacturers) 货仓经营者 (Warehousing)
八大范围
程序安全(Procedural Security)
信息处理(Documentation Processing)
实体安全(Physical Security)
存取监控(Access Controls)
人员安全(Personnel Security)
教育训练(Education and Training Awareness)
申报舱单程序(Manifest Procedures)
运输安全(Conveyance Security)
凡进入美国的货物一直到货柜送至美国客户端为止,在整个供应链中必须有一套完整的数据记录,包括供货商的货品数据、运送过程、栈放时间、人员名单等。
实施模式
总则:
工厂须提供的资料及软硬件设施
实体安全
1、硬件设施
2、软件设施
存取监控
1、产品资料存放的安全
2、交接运输的安全
3、资料信息实物接收的安全。
人事安全
1、建立招聘管理制度
2、求职人员基本资料验证
3、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监控
教育和培训
1、制定符合要求的培训计划
2、实施及考核
危机意识
1、建立监控机制
2、随时发布最新信息
3、定期进行评估
管理系统
1、政策
2、管理审核
3、管理代表
4、计划与实施
5、对供应商的控制
6、纠正预防行动
7、对外沟通
影响
更严谨的供货商监察
首先,本地厂商/供货商作为美国进口商的商业伙伴,将会面对进口商更高的安全程序要求及更严谨的监察。自2005年3月25日起,CBP已进一步收紧对其美国进口商成员的安全要求,其中包括规定进口商须订立书面和可核实的程序以挑选商业伙伴,包括制造商、产品供货商和卖家;进口商亦须具备文件证明整个供应链内的商业伙伴均达到C-TPAT的安全标准(或外国海关当局实施的同等供应链保安计划的标准)。
服务竞争区别因素
作为C-TPAT成员,不论是进口商或运载商等,都能藉此令它们的货物和服务在竞争对手中区别出来。对于非C-TPAT成员来说(例如外地制造厂商、货仓经营者等),也面临一定的市场压力而考虑邀请第三方认证机构审查他们的保安程序、发出类似ISO 9001的证书,向外界显示他们已遵循相关的供应链安全指引。
更安全的全球采购供应链
进口商/国家(不限于美国,亦不论是否C-TPAT)对供应链安全的关切将会令安全考虑成为采购要求中的一部份。进口商会透过订单、证书、行为守则、经销商手册等,将安全责任加于制造厂商身上。
诞生背景:C-TPAT反恐计划是美国国土安全海关边境保护局在911事件后为了保护美国国土安全而制定的。通过反恐验厂可以使工厂的产品由快速通道进入美国,减少海关检验环节,保障货物安全,从而获得美国买家的青睐。
支持买家
美国大多数的零售商和贸易商都加入了该计划。沃尔玛、TRU和TJX都已经率先向他们海外的供应商推行反恐验厂,而他们选择的合作伙伴是SGS(瑞士通用公证行)等第三方认证机构。
C-TPAT符合性审核包括:评估一个组织的操作过程安全性,定义正确的应对措施并建立改进计划从而不断发现问题。评估客户对C-TPAT标准的符合性,需要对客户的贸易流程进行周期性的审核。在整个供应链的风险评估基础上对安全体系的符合性、规定执行规范进行评估,同时还包括制造商、货运商及其他类似有安全要求标准的服务提供商进行评估。
伙伴要求
外国制造商对于商业伙伴的选择,包括承运人、其他制造商、产品供应商和卖主(零件和原材料供应商等)必须有书面的、可核准的程序。
1. 安全程序
对于那些符合C-TPAT认证条件的商业伙伴(承运人、进口商、港口、码头、经纪人、并装业者等),外国制造商必须有文件证据(比如C-TPAT证书、SVI编号等)表明这些商业伙伴是否经过C-TPAT认证。
对那些不符合C-TPAT认证条件的商业伙伴,外国制造商应要求它们的商业伙伴出示它们达到C-TPAT安全标准的书面/电子确认书(比如合同义务;由商业伙伴的一位高级官员签字保证合规的信件;由商业伙伴出示一份书面声明表明其符合C-TPAT安全标准或一个外国海关主管部门管理为世界海关组织(WCO)所认可的同等安全计划的要求;或者,提供一份完整的外国制造商安全问卷)。基于一项被记录的风险评估程序,外国制造商必须对不符合C-TPAT条件的商业伙伴进行核准,以验证其是否达到C-TPAT的安全标准。
2. 原发点
外国制造商必须确保商业伙伴遵照C-TPAT安全标准制定安全程序和规程,以强化在原发点装运、组装或制造的完整性。基于风险的性质应对商业伙伴的程序和设施定期进行审核,并且保持外国制造商所要求的安全标准。
3. 参与外国海关主管机关的供应链安全计划及获得认证的情况
获得外国海关主管机关管理的供应链安全计划认证的当前或未来的商业伙伴应被要求向外国制造商表明其参与计划的状况。
4. 安全程序
对于运往美国的货物,外国制造商应监督将运输服务分包给其他承运人的C-TPAT承运人用是其他为C-TPAT所批准的承运人,或者如果是非C-TPAT批准的承运人,则其达到商业伙伴要求里所描述的C-TPAT安全标准。
因为外国制造商须对将货物装运上拖车或集装箱负责,因此它们应该与承运人一起工作以确保在装运时实施了有效的安全程序和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