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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师
通过考试获得相应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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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
- 服务商:深圳市南山区深职训职业培训学校
- 联系人:张老师
- 联系电话:26064508
-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62号南园综合大楼
产品优势|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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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面授,班主任全程跟进,理论实操课程相结合。 通过考试获得相应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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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师考试是在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推出的,适时而且必要,是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历史具有标志性和里程碑意义的一步。从2008年起,我国已开展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试由国家人事部、民政部共同实施。现深圳市南山深职训职业培训学校举办的“社会工作师”培训班开始招生。
一、 培训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社会工作职业的有关人员,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业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形式
分为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方式,60分以上为鉴定合格成绩。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设初级、中级两个级别,初级分为社会工作实务和综合能力两个科目,中级分社会工作实务、综合能力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三门课程。
参加初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证书
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在全国范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其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助理社工师(初级)、社工师 (中级)学习内容包括:
1.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概论、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
2.社会工作实务:优抚安置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
3.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考) 。
项目负责人:陈老师 0755-26068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