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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登记
软件产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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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
- 服务商:软件产业窗口平台
- 联系人:郑飞
- 联系电话:13923456587
- 联系地址:
产品优势|服务承诺
-
服务介绍
服
务
概
述
双软认定是软件产品登记、软件企业认定两项资质的简称。经认定的软件产品、软件企业分别可以享受增值税超3%部分即征即退、企业所得税2年免征和3年减半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服
务
详
情
【软件产品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官
方
文
件
国发【2011】4号文、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和《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服
务
案
例
某家具企业开发一套在线销售系统,并注册软件产品,因此享受到相应的税收政策优惠。
适
用
行
业
软件行业、其它行业
服务指南
受
理
机
构
SMEmall@软件产业窗口
联
系
方
式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101室
电话:83564300 83758300 83544163
办
理
周
期
约40天,每月20日前受理,次月底出证;每月一批,每年11批,农历新年当月不评审
办
理
流
程
申
请
条
件
【软件产品登记】需满足下列条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上述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提
交
材
料
【软件产品登记】办理,需准备以下材料:
1、《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在下载安装的“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中填写);
2、《软件产品登记审查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所登记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6、需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软件产品登记声明》原件;
7、由测试机构出据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8、企业国税、地税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9、从“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中以导出数据方式导出的《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电子文档(.zip或.rar为后缀),电子文档使用光盘或用U盘拷贝均可。
10、若产品的开发时间早于公司成立时间的另需提供《前期开发说明》。